兴教研字[2021]64号
关于组织开展兴安盟教育科学规划2019、2020年度立项的课题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旗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盟直学校:
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兴安盟教科所并入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为规范课题研究管理,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原教科所2019、2020年度立项的课题进行中期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的原创性、价值性、引领性、过程性、规范性。评估不合格的课题将予以中止。
一、课题中期检查评估方式
中心将组织评估团队,采用审阅材料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所交材料具有原创性,查重率不能高于20%。课题研究目的明确,研究方法得当,研究过程明晰,组织管理规范,过程性材料完整丰富。
现场答辩另行安排。
二、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要求
1.2019年度立项课题需交《兴安盟(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见附件1)、阶段性研究报告。
2.2020年度立项课题需交开题报告、《兴安盟(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见附件1)、阶段性研究报告。
3.2020年度立项小课题需交开题报告、《兴安盟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见附件2)、阶段性研究报告。
4. 旗县市收取本地区各课题组上报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填写《申报兴安盟( )年教育科学规划立项(小)课题中期检查评估旗县市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中心,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5.中心的评估团队将严格控制课题中期评估通过率,不符合要求的课题将予以中止。
三、课题中期检查评估材料上报时间
旗县市上报时间截至2021年7月16日。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课题组,视为放弃。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李艳凯
联系电话:13734823655
邮箱:762524232@qq.com。
附件:
1. 兴安盟()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
2.兴安盟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
3.申报兴安盟( )年教育科学规划立项(小)课题中期检查评估旗县市汇总表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1:
兴安盟(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中期检查评估表
学校
课题题目 | |||||||
课题负责人 | 职务 (职称) | 立项时间 | |||||
电话 | 邮箱 | 结题时间 | |||||
课题组成员 | |||||||
开题 情况 | |||||||
课题立项开题以来的研究进展情况 | |||||||
课题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 |||||||
研究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有待研究的问题 | |||||||
下阶段研究工作计划 | |||||||
人员、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计划有无调整 | |||||||
学校教科室 意见 | |||||||
评估结果 |
公章 |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兴安盟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
中期检查评估表
学校
课题题目 | |||||||
课题负责人 | 职务 (职称) | 立项时间 | |||||
电话 | 邮箱 | 结题时间 | |||||
课题组成员 | |||||||
开题 情况 | |||||||
课题立项开题以来的研究进展情况 | |||||||
课题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 |||||||
研究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有待研究的问题 | |||||||
下阶段研究工作计划 | |||||||
人员、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计划有无调整 | |||||||
学校教科室 意见 | |||||||
评估结果 |
公章 |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申报兴安盟( )年教育科学规划立项(小)课题中期检查评估旗县市汇总表
旗县市: 报送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学科 | 课题名称 | 研究单位 | 课题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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