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网站首页>>内容详情

关于报送推进数字经济专项工作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6 15:16 发布单位: 兴安盟教学研究室 浏览量: 513 【公开】

 

 

兴教发字[2021]97号

 

 

关于报送推进数字经济专项工作信息的通知

 

各旗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修中心):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有序推进教育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以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为主,包括本年到目前为止的资金投入(分为上级国家资金和地方资金,如国家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用于教育信息化方面的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等为上级资金;本级旗县市财政投入的资金为地方资金)、项目实施、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存在问题等;没有资金投入的也要把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报送。

2.教育方面体现数字经济发展的其他内容。

二、报送时间

从2021年9月起,每月22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进行报送,文件名格式为旗县市+月份+数字经济信息报送,发送邮箱地址28051589@qq.com

三、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

确定报送人,第一次报送在文件最后标明报送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以后不再另行下发通知,报送人每月22日前按时报送信息

 联系人:苗禹    联系电话:15148930766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年九月十五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技术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信息代码:蒙ICP备2021001270号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