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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展情况和征集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30 17:01 发布单位: 兴安盟教学研究室 浏览量: 741 【公开】

 


              

兴教发字[2021]123号

 

关于报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展情况和征集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旗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修中心)、盟直学校: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报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关于报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展情况和征集典型案例的通知》(内教研发〔2021〕79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各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同时进行推选典型案例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盟直及各旗县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出台的政策举措、取得的进展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等。

2.围绕和聚焦当前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如:整体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常态化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学生典型情绪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宣传和实践活动、医教社家协同机制建设、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梳理有效做法和经验。

二、报送要求

1.盟直学校及各旗县市工作进展材料。各盟市小学、初中、高中专职心理教师数量,具有专业资质的比例。近年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有什么亮点和成效、存在问题与改进思路。正式印发的相关政策文件、形成的阶段性成果等可以附件形式一并报送。

2.典型案例要聚焦具体问题的现状、开展工作的目标、具体措施和做法(实施途径、策略方法、保障措施等),以及成效和反思。内容需突出典型和特色,具有创新型和操作性,可推广、可复制。相关实践研究成果可以附件形式一并报送。

3.典型案例材料文本要求条理清晰、行文规范、语言精练,字数2500字,4号仿宋字体。需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旗县市各报送材料1篇,盟直中小学各一篇。

4.报送时间和方式:请于10月2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含word版及盖章pdf版)和推荐汇总表报送邮箱:843184655@qq.com

联系人:李敏0482—8370232

附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盟直学校、旗县市: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推荐顺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 名

联系电话

案例名称

推荐类别

盟直、旗县/中小学校)

推荐理由

(主要举措、成效、社会影响力,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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