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研字[2021]38号
转发《关于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考核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盟直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研室《关于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考核细则>的通知》(内教研发【2021】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市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通知到每一位“示范性种子教师”,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考核细则>的通知》
兴安盟教学研究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内教研发﹝2021﹞40号
关于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盟市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研中心):
为落实教育厅《全区民族语言授课义务教育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教研室组织研制了《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和《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试行),现发给你们,望接到文件后,认真落实《行动计划》和《考核细则》精神。
附件:1.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
2.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
2021年5月11日
抄发:室内各部室、中国教研网
附件1
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
为落实《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实施方案》(内教办函[2020]219号)和《关于加强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
一、培训时限和要求
“种子教师”培训自2021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结束,共两年。按照培训进程,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1-2021.2)政策法规与师德修养
本阶段的培训目标为:理解民族地区中小学使用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的意义,理解依法执教、依规执教的意义;能够完整准确理解我国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学习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理解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确立新的课程观、学生观、教师观和发展观。课程设置、资源支持和成果评估方案(表1)。
表1政策法规与师德修养培训课程
课程名称 | 学习方式 | 资源支持 | 成果要求 |
民族地区使用统编教材文件解读 | 在线研修 | 1.《全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学习资料》 2.《教师学习手册》 3.《普通话情景教学与测试详解》 4. 分学科教材一年级、七年级(上、下册) 5.中小学语文辅助读本 6.“伴教伴研,智学铸魂”平台 | 1.政策法规文件学习笔记 2.师德修养提升计划 3.课程标准学习总结 4.一课时教学设计 5.普通话朗读视频(5分钟) |
做“四有好老师” | 在线研修 | ||
“伴教伴研,智学铸魂”平台使用指南 | 集中培训 | ||
统编三科教材课程标准解读 | 在线研修 | ||
统编三科教材编写思路解读 | 在线研修 | ||
统编三科教材教学设计指导 | 学科工作坊 | ||
普通话发音练习指导 | 在线研修 |
第二阶段(2021.3-2021.12)教学理念与教学技能
本阶段的培训目标为:谙熟“伴教伴研,智学铸魂”平台,优化备课的操作技术和方法,用现代教育技术助力教学;建立以同学校或以同地区相同科目教师组成的“工作坊”研修制度;利用平台资源,发挥工作坊优势,变革教学理念、提升教学技能。本阶段的培训采用“学校-旗县-盟市”三级联动的方式整体推进,自治区专家和外省专家参与重要实践活动。课程设置、资源支持和成果评估方案如表2所示。
表2教学理念与教学技能培训课程
课程名称 | 学习方式 | 资源支持 | 成果要求 |
学校备课工作坊 | 在线指导 | 1. “伴教伴研,智学铸魂”平台 2. 学校备课工作坊实施流程 3.旗县备课工作坊实施流程 4. 全国联研活动资源 5. “伴教伴研,智学铸魂”优秀案例 6.青年教师成长优秀案例 | 1.学校备课工作坊工作记录 2.旗县备课工作坊工作记录 3.盟市学科教学展示简报 4.自治区学科教学优秀案例 5.优秀“种子教师”成长记录袋 |
旗县备课工作坊 | 在线指导 | ||
盟市学科教学展示活动 | 集中培训 | ||
学科主题教研 | 在线研修 | ||
自治区优秀“种子教师”学科教学展示 | 集中培训 在线观摩 | ||
自治区优秀“种子教师”成长论坛 | 学术论坛 |
本阶段工作坊的推荐采用“导师制”,不同级别的导师在不同活动进入培训现场,参与学科备课工作坊或教学展示活动,并为各级各类教学展示活动提供指导。
第三阶段(2022.1-2022.6)教学改进与教学示范
本阶段的培训目标为:能够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备、教、学、评一体化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显著提升;“种子教师”能够自己查找教学问题并依托“伴教伴研,智学铸魂”平台实现教学改进;“种子教师”能够根据调研结果,在不同区域开展“送教”活动,促进区域学科教学质量提升。课程设置、资源支持和成果评估方案如表3所示。
表3教学改进与教学示范培训课程
课程名称 | 学习方式 | 资源支持 | 成果要求 |
课例研修工作坊 | 集中培训 | 1. “伴教伴研,智学铸魂”平台 2. 课例研修实施流程 3.各级专家现场指导 4. 全国联研活动资源 5. “送教下乡”优秀案例 | 1.课例研修报告 2.“同课异教”展示活动简报 3.盟市学科教学展示简报 4.“送教下乡”方案 5.“送教下乡”活动简报 |
“种子教师”同课异教展示活动 | 在线指导 | ||
盟市学科教学展示活动 | 集中培训 | ||
“送教下乡”方案设计 | 学科工作坊 | ||
自治区优秀“种子教师”学科教学展示 | 集中培训 在线观摩 | ||
“跟岗”研学 | 现场观摩 | ||
“送教下乡”研修活动 | 集中培训 |
本阶段培训活动重点为专家指导下的教学改进,在学员自我反思、改进的基础上发现学科教学中的深层次问题并引领解决,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制定高质量的“送教下乡”方案,设计高水平的教学展示活动,形成“内生式”“区域互动”式的发展模式,建构良好的区域教学生态。
第四阶段(2022.7-2022.12)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
本阶段的培训目标为:发展“种子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围绕单元整体教学、主题教学等创新模式形成带有区域特征的系列案例;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坊,提高“种子教师”课题设计、实施和成果转化的能力,推进国家统编三科教材课题研究工作;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一支科研骨干队伍。课程设置、资源支持和成果评估方案如表4所示。
表4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培训课程
课程名称 | 学习方式 | 资源支持 | 成果要求 |
小课题研究:设计与实施 | 集中培训 | 1. “伴教伴研,智学铸魂”平台 2. 课题研究优秀案例 3.各级专家现场指导 4.课题研究成果提炼优秀案例 | 1.课题申报书 2.课题研究中期报告 3.课题研究结题报告 4.课题研究成果
|
如何做课题研究 | 在线学习 | ||
统编教材教学研究选题工作坊 | 学科工作坊 | ||
旗县统编教材研究示范性开题 | 集中培训 | ||
盟市统编教材研究优秀课题中期展示 | 集中培训 | ||
自治区统编教材优秀课题成果交流 | 集中培训 在线观摩 | ||
从课题研究到教学成果 | 在线学习 |
二、培训成果
完成四个阶段的培训工作,形成以下成果。
1.《“种子教师”优秀教学设计》
2.《“种子教师”工作坊课例研修报告集》
3.《“种子教师”专业发展优秀案例》
4.《“种子教师”课题研究报告汇编》
5.自治区三科统编教材教学评价标准
在两年的培训中,组织优秀“种子教师”评选、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等活动,在专家指导下选出有较大潜力的“种子教师”,选出有推动作用的教学案例,培训与评比形成合力,以评促训,助力教师发展和区域学科教育质量提升。
附件2
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示范性种子教师”
培训考核细则(试行)
为落实《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实施方案》(内教办函[2020]219号)要求,确保“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质量,切实提高民族语言授课学习教学质量,依据《自治区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指导行动计划》,制定《“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试行)。
一、基本要求
“示范性种子教师”每学期考核一次,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三个学期考核优秀的学员,获得参评“优秀学员”资格;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取消“种子教师”资格,不能再参加后续培训。
中国教师研修网提供学员在线学习相关数据,学员所在旗县学科教研员负责为学员作业评分,学员所在旗县教研室负责学期考核,自治区教研室负责评优评先。
二、每学期具体考核维度和权重分配(见下表)
维度 | 任务 | 标准 | 权重 |
在线学习 | 观看课程 |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必修和选修课程 | 10 |
参加讨论 | 参加在线学习讨论并上传讨论内容 | 5 | |
提交作业 | 按照课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并上传 | 10 | |
教研活动 | 参加活动 |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不同级别的教研活动 | 10 |
提交成果 | 按照教研活动要求提交学习成果 | 10 | |
教学示范 | 教学展示 | 在旗县、市区、自治区举办研究课或示范课 | 10 |
教学案例 | 提供典型教学案例并上传“伴学伴教”平台 | 10 | |
课题研究 | 参与课题 | 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研究活动 | 10 |
课题成果 | 完成课题研究过程中的任务要求 | 5 | |
教学成果 | 发表论文 | 正式发表(或参评获奖)与统编教材的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论文 | 10 |
举办讲座 | 在旗县、市区、自治区举办(或录制)统编教材使用专题讲座 | 10 |
每学期参照上表的维度与权重为每位“示范性种子教师”打分,59分以下不合格,60-69分合格,70-79分良好,80分以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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