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发字[2021]73号
转发《关于征集自治区教育装备建设项目库
项目的函》的通知
各旗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关于征集自治区教育装备建设项目库项目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按函件中征集原则与征集内容要求向自治区推荐本级设想的建设项目,也可向属地学校收集建设项目,本级或学校推荐的项目要认真遴选,确保推荐项目符合函件中的征集原则与内容,并列出推荐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依据。
各旗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装备与电教负责部门)有推荐教育装备建设项目的请于8月11日前将《自治区教育装备建设项目建议书》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773921985@qq.com。
注:推荐建设项目不要考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问题,如果推荐项目合理由自治区立项并配套相关资金。
附件:《关于征集自治区教育装备建设项目库项目的函》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兴教发字【2021】73号附件关于征集自治区教育装备建设项目的函(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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