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发字[2021]74号
转发《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数学创新实验室配备技术指导手册修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普通高中: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文件《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数学创新实验室配备技术指导手册修改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按照文件附件3中表格的样式,填写反馈意见,在8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821016502@qq.com。
联系人:杨轶文
电话:0482—8220133
附件:《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数学创新实验室配备技术指导手册修改意见的通知》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兴教发字【2021】74号附件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创新实验室配备技术指导手册修改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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