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发字[2021]80号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内教研发〔2021〕6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盟教研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开展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实施情况的调查,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此次调查问卷工作。
一、调查范围
1.教研部门问卷。由盟、各旗县市教研部门填写。
(1)校本课程网址:
https://coursechina.cn/survey/teaching-research
(2)地方课程网址:
https://coursechina.cn/survey/local/teaching-research
2.学校问卷。由各旗县市确定1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学校填写调查问卷。为了保证每个学段至少一所乡村学校,科右前旗选择一所乡村小学,扎赉特旗选择一所乡村初中学校。
问卷网址:
https://coursechina.cn/survey/school
3.教师问卷。每所学校选择5名参与开发或教授校本课程的教师填写。
问卷网址:
https://coursechina.cn/survey/teacher
4.学生问卷。每所学校选择10名参与样本课程学习的学生填写(义务教育阶段4-9年级,高中阶段10-12年级)。
问卷网址:
https://coursechina.cn/survey/student
二、调查要求
1.教研部门和学校要指定熟悉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的专人负责调查问卷填报工作,正式填写前,先整体阅读问卷,准备相关材料,一次性填写并提交。
2.各旗县市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确定本区域内的各阶段学校,学校除了学校填报的任务外要严格按照要求的师生填报人数指导和督促本校师生高质量的完成问卷填报工作。
3.各个教研部门于9月11日前、各个学校和师生问卷于9月18日前完成问卷调查填报工作。
三、其他说明
1.由于阿尔山学校相对较少,不参与此次调查问卷填报工作。
2.调查问卷仅作为研究之用,没有任何评价功能,不会对填报人及所在单位造成任何影响。
3.各教研部门把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信息表于9月3日前上传到邮箱28051589@QQ.COM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内教研发〔2021〕67号)
2.教研部门此项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禹
联系电话:15148930766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
2. 负责人信息表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兴教发字【2021】80号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实施 情况调查的通知.zip
负责人信息表
单位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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