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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课题研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30 16:42 发布单位: 兴安盟教学研究室 浏览量: 709 【公开】


 

兴教发字[2021]107号

 

 

转发《关于开展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课题研究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修中心)、盟直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研室《关于开展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课题研究的通知》(内教研发【2021】6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文件要求把相关材料以旗县市、盟直学校为单位于2021年10月10日前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艳凯

电话:13734823655

邮箱:762524232@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课题研究的通知》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内教研发﹝2021﹞63号

关于开展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盟市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现将《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研究实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课题研究申报工作。

 

附件:1.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研究实验工作方 案

2.实验课题研究方向指南

3.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教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研究

实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积极探索将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科学、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小学学科课堂教学中,挖掘教学活动过程中所蕴含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帮助学生建构积极的学科学习认同心理,提升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健康人格形成,制定《全区课堂教学心理支持行动策略实验工作方案》。

一、实验背景

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在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或问题。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学业压力成为当前学生各种心理问题的重要诱发因素,实践证明,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因此,研究教学过程中心理支持与干预策略是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努力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由之路。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要求,把心理健康教育策略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帮助全体学科教师在教学中遵循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策略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落实《德育工作指南》,深化课程综合化改革,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技术支撑作用,与政治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链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学心理行动支持策略研究,服务全体学生。

三、实验原则

(一)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重视心理学理论方法在课堂教学中的转型应用,体现心理学的先进理念,符合学生成长规律,理解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内在动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发挥心理学基础支持优势,开展学科渗透。以提供积极支持为根本,注重心理学理论与方法在课堂教学各环节的应用策略研究,提高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心理调控策略应用水平,改进教学模式,促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全员参与,以点带面。开展基础教育教师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心理学理论应用水平,开展基于校本的教学支持行动策略研究,加大科研成果的转化力度,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实验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长期开展教学过程中心理支持行动策略研究,将先进心理学理论知识有效渗透到课堂教学各个环节,支持学科教学全过程,落实课程思政、学科思政,不断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培养学生快乐、健康、自主、会学的心理品质,促进人格健全发展,努力培养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加强培训指导,帮助全体学科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各学科教师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增强各学科教师对学生提供心理支持与干预意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二)开展策略研究,帮助学科教师把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实践中去,根据不同学生的心理特点设计最优化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

(三)全体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积极使用心理支持与干预措施,促进学生养成健全的人格,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积极的情绪情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五、任务要求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出台有力措施、指导开展校长、教师和家长全员培训,提高课堂教学过程中开展心理支持行动研究的认识,全力解决教育管理和教学过程中焦点和难点问题,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坚持问题导向,问题即课题。各级教研部门要主动作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深入中小学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当地中小学有针对性的开展课题立项研究,借鉴区内外先进科研成果,开展以结果为导向的过程性课题研究,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精心打造一批实验校,实施研究成果辐射带动,深化区域课程教学改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研室成立《全区课堂教学过程中心理支持行动策略实验》课题实验研究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的立项实验和推广工作,开展教师培训者和骨干教师培训,开展过程性评估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求各盟市、旗县要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课题研究指导小组,统筹实验研究各项工作。

(二)做好制度保障。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机制,完善课题实验各项制度,确保课题实验为学校教育教学发挥助力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效果检测,形成课题成果,成果包括成熟的培训课程、培训人才库等,形成结题报告。

(三)加强专业师资保障。各盟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家团队,分学段确定实验校,分级分类对心理健康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建立起心理教师专家信息库。

(四)加强研究资源建设。分级开发线上线下课题实验资源库,包括书籍、课件、视频等课程资源,资源共享,助力课堂教学改革。

(五)做好经费保障。各盟市和实验校要落实方案要求,为开展实验培训研究做好经费保障。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参考«实验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了解本课题申报的选题方向,可自拟课题题目,作为研究实验项目。

(二)参与课题研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由各盟市教研室协调,各旗县区教研室组织落实申报工作,要求每个旗县区都参与本课题研究,按要求填报立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并上报至自治区教研室。

 八、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将«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自治区教研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chunjian0418@163.com

联系人:刘春建(0471-2856304)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教研室

(二)申报时间:自2021年8月10日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 。

(三)自治区教研室接到申报书后,经评审通过,发给立项通知书。申报单位接到立项通知后,即可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2

实验课题研究方向指南

1.热身小游戏在学科课堂上的应用研究

2.积极心理暗示在学科课堂上的应用策略研究

3.积极心理学在课堂教学中的操作性应用

4.师生关系对课堂教学活动的促进研究

5.课堂教学中提升学生自我效能感的活动研究

6.学习金字塔理论在课堂教学中的实用性研究

7.课堂教学中对学生乐观品质的培养方法研究

8.课堂教学方法对学生心理韧性的培养研究

9.课堂教学中教师积极语言的使用对学生心理支持的 研究 

10.课堂教学中对女生性别敏感关注研究

11.课堂教学中心理调控策略研究

以上题目仅供参考,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拟课题题目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教学专项课题

立项申请书

 

 

课题类别                                       

学科分类                                       

课题主持人          电话          传真         

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教学研究专项课题。认可所填写的《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为《课题立项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立项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守课题管理规定。遵守《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

7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8. 本课题研究成果只用于教学研究。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的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_______

年     月    日

 

 

 

 

说  明

 

一、本申请书所列各项内容均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

二、上报的申请书一式4份,报旗县区教研室1份,盟市教研室1份,自治区教学研究室2份。

三、课题类别填写: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

四、学科分类填写:课题研究所属学科范围。

五、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主要参加者为参与课题研究的主要人员,不得超过20人(不含课题主持人)。

六、对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及意义的填写,应简明扼要。

七、本申请书为大十六开本(A4),左侧装订成册。可自行复印,但格式、内容、大小均须与原件一致。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姓  名

专业职称

研究专长

学历

学位

工  作  单  位





























































一、       课题研究题目

 

 

 

 


二、       课题研究论证

1.选题依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研究内容: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三、已有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1研究基础:   课题主持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等。

2. 条件保障: 完成本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四、课题进度计划及预期成果

1进度计划:课题研究计划时间表及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2.  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五、经费

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

 

 

所在学校(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旗县区教研室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盟市教研室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教研室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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