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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 创新应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30 17:15 发布单位: 兴安盟教学研究室 浏览量: 337 【公开】

 

            

兴教发字[2021]130号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

创新应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修中心)、盟直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活动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市电教部门、盟直各学校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尽快通知到所有一线教师,并围绕活动的主题,结合教学实际鼓励学科教师踊跃参加。

报送课例要符合活动内容要求,避免将报送课例理解为常规课堂教学或多媒体辅助课堂教学案例,要在电子白板互动功能应用上有创新,在智慧课堂、同频互动课堂系统的教学应用、 “三个课堂”的有效应用方面设计课堂教学。并加强实验教学优秀课例与实验室建设、管理优秀案例的报送工作。要认真研读《报送课例的技术要求》提高晒课质量。

各旗县市初选推荐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例不少于10节,阿尔山市不少于5节。

各旗县市初选推荐实验教学优秀课例各不少于8节,阿尔山市不少于3节。

各旗县市组织所属学校上报实验室建设、管理优秀案例不少于1件。

此次活动中经旗县市级初选合格并推送到盟级的课例,将依据报送课例质量择优颁发盟级获奖证书。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

白银茂(信息技术)15849820668

吴秀兰(实验教学)18804824555

办公室电话:8220133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活动的通知》

2.报送课例的技术要求。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

 





附件2:

 

报送课例的技术要求

 

1.必须是完整的一个标准课时的课。幼儿园20分钟左右,中小学40分钟。实验教学案例课时不做要求。

2.主题内容是新媒体新技术、装备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有效应用。要突出学生的参与过程和媒体功能的综合运用,以及教师运用媒体资源在解决教学重点、难点过程中的技能和作用的发挥,发挥实验教学育人功能,强化实验实践能力培养

2.为保证录像效果,拍摄时建议用数据线(需要相关产品的支持)或录屏软件专门采集交互产品上的图像,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双机位或多机位。在录像过程中,要注意学生学习活动的拍摄。用摄像机附带麦克风或专用麦克风采集声音。录制完成后,要对教学内容和交互产品图像进行编辑,充分展示教师活动、学生活动和教学内容。

3.将课例制作为一个独立的视频文件。如采用多个摄像机进行课例拍摄,请对拍摄后的视频内容进行编辑,将多路信号编辑到一个视频文件中。

4.每个视频文件的片头应为蓝底白字,时长5秒,包含“2021年度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活动”字样及学科、年级、教材版本、题目等信息。

5.教学录像要保证图像清晰,能够清楚地呈现师生交互活动和综合功能运用的画面;画面无抖动、无倾斜、无变形;白平衡准确,曝光适当;声音清楚无杂音。

 

2021年度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活动

课例报送登记表

题     目        

学    科

年    级

使用媒体





姓  名

性别

所在学校

联系电话





课    例(成果)  说  明

课例的教学思路(设计思路)、主要创新点、应用效果和教学反思(不少于400字)。

 

 

 

 

 

 

 

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活动应征作品使用承诺书

我同意该课例在内蒙古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组织的观摩交流、展示研讨等各类活动中无偿使用,同意将其纳入自治区数字教学资源库,供全区中小学教师免费观摩。

                                                                                                                         

 

 

 

承诺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活动盟市课例评选推荐汇总表

盟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作品题目

作者姓名

所在学校

年级

作者手机号码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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