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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2-01-13 15:27 发布单位: 兴安盟教学研究室 浏览量: 364 【公开】

兴教发字[2022]4号

 

 

 

转发《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的通知

 

 

各旗县市发展(研修)中心、盟直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研室《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自治区文件要求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并于2022年1月13日前将意见报告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报送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邮箱地址: 910639856@qq .com

联 系 人: 曲 岩   

电    话:18704873199

 

附件:《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兴教发字【2022】4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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