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发字[2022]44号
转发《关于举办全区“十四五”教学专项课题培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发展(研修)中心、普通高中、盟直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关于举办全区“十四五”教学专项课题培训活动的通知》(内教研发【2022】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文件传达到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按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参训人员:
1.盟旗两级教研员、课题管理人员;
2.自治区教学研究室“十四五”教学专项课题已立项课题组所有成员;
3.有意愿申报兴安盟中小学幼儿园十四五教学研究课题的教师。
附件:《关于举办全区“十四五”教学专项课题培训活动的通知》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附件:
内教研发〔2022〕22号
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为做好我区“十四五”教学专项立项课题研究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科研能力,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区“十四五”教学专项课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十四五”教学专项立项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三大模块:通识培训、学科培训和实地指导。具体包括:
(一)通识培训模块:
1.如何规范地做好课题研究?包括如何立好题和开好题?如何有效规划研究过程?如何提炼课题成果?等;
2.课题管理流程及各阶段评审标准。包括自治区教研室课题管理流程及要求,以及各阶段审核标准等。
(二)学科培训模块:
1.如何将学科教学与研究紧密结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包括学科课题研究的策略与方法和校本教科研促进教学力提升的策略等;
2.课题组研究经验交流与分享。包括课题组研究经验介绍和部分课题组前期研究情况汇报等
自治区教研室组织学科专家组深入部分课题组跟踪研究过程,现场指导培训。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进行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线下深入到部分课题组进行实地指导和培训。
四、培训要求
1.各课题组所有研究人员要按时参加线上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并要提交培训总结与反思,无特殊原因未参加培训的课题组后续不能进入中期评估程序。
2.各课题组要积极配合自治区教研室学科专家组的线下指导和培训。
五、培训具体安排
六、其它事宜
培训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线上学习:
观看方式一:
电脑PC端:
登录“内蒙古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观看(无需账号登录)
https://www.nmgjyyun.cn/ 点击上方“同频互动”选择“教学教研”下拉至教研直播,在对应时间选择需要观看的课程活动即可。
观看方式二
手机端:
关注“内蒙古教研”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方“同频直播”在对应时间选择需要观看的课程活动观看即可。
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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