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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1 15:00 发布单位: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浏览量: 192 【公开】

兴教发字[2022]103号

 

 

转发《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办便函[2022]10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申报,并于9月10日前将《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科基地申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盟教师发展中心301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amjys@126.com

电话:8370299

附件:《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

兴教发字【2022】103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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