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发字[2022]109号
转发《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旗县区测评人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发展(研修)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旗县区测评人员的通知》(内执行办[202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遴选推荐旗县市级测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人员
1.阿尔山市推荐1人,其它旗县市推荐2人,每个旗县市推荐人员中至少有一人来自教研部门;
2.推荐人员条件见附件1。
二、上报推荐材料
1.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旗县区测评员推荐表》(见附件1);
2.填写旗县区测评人员推荐名单(见附件2)。
3.请各旗县市于9月15日前上报推荐表和名单。
联系人:彭宁杰
电 话:8220133 18804816660
邮 箱:756313726@qq.com
附件:
1.《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旗县区测评人员的通知》
2.《旗县区测评人员推荐名单》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2:
旗县区测评人员推荐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单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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