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发字[2022]119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发展(研修)中心、盟直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内执行办[202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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