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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中心学校 关于拒绝有偿补课、拒受礼品礼金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22-09-13 16:58 发布单位: 扎赉特旗新林中心学校 浏览量: 149 【公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家长可爱的孩子们:

38个教师节以及中秋节双节来临之际,新林中心学校向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教师们,向长期支持关心我发展的家长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及兴安盟教育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七个一”专项行动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22〕14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校教师职业行为,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新林中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开展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规定,全面对照自查,要求全体教师怀律己之心,修为师之德。欢迎您持续监督,见证学校廉洁办学好风尚。在此谨向我全体教师、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希望全体教师

1.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以德治学,以德施教,知荣明耻,自觉成为学生的表率和楷模;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

3.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4.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5.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6.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7.教师不得索要或接受家长及学生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

8.教师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9.教师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10.教师不得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二、希望所有家长

自觉抵制违规补课办班,不送礼品、礼金。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并确保孩子的安全。要做好孩子的榜样,每一位家长都要自觉抵制送礼品礼金等不良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电子红包等财物。

三、欢迎监督

各位教师、家长朋友新林中心学校保证以“零容忍”态度,按照“从严查处、形成长效”的原则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礼等行为,落实主体责任,互相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将政策落到实处。如果您发现新林中心学校教师存在以上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告知学校,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严肃处理。让我们一起携手为新林中心学校的孩子们打造一方公平求学的清净天地。

新林中心学校监督反馈电话:13644896140;13947486308

                                     新林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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