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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十要、十不准、十严禁

发布时间: 2022-09-30 10:30 发布单位: 扎赉特旗新林中心学校 浏览量: 4886 【公开】

十要

要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要忠诚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要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要关爱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要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要严谨治学,认真备课上课,细心批改作业,精心辅导学生,保证教学质量;

要尊重家长,定期家访,促进家校沟通和谐;

要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不良行为;

要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十不准:

一、不准有与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纪律不一致的言行;

二、不准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三、不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办私事等,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七、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八、不准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

九、不准在考核、评优、晋级、提升中,舞弊作假、拉选贿选,欺骗组织;

十、不准从狭隘利益出发,发牢骚、泄私愤,拉帮结派,闹不团结。 

十严禁

一、严禁工作日饮酒;

二、严禁无故旷工、擅自离岗;

三、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和推荐、暗示、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及各类形式的补习;

六、严禁借意见分歧和个人矛盾,中伤诬陷他人;

七、严禁向学生、家长乱编乱印和推销教辅资料,或借职务之便向家长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严禁考试泄密、舞弊;

九、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十、严禁参与色情、赌博、迷信、邪教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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