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六条红线”和《严禁 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六条禁令”,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等不正之风,加重平时量化考核力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新林中心学校师德考评制度如下。
一、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考核原则: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结合,自评与组评结合,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相结合, 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考核方法:实行月考核和学期综合考核制度。
3.等级确定:以年级组、 处室、中层为单位进行考核组划分, 各 按 30%确定优秀 85 分以上为良好,60-84 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 格。
二、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月考核办法:以量化考核为主,由工会负责对教职工每月参加学校集会、升旗、考勤、师德违规等项进行赋分考核 (见量化赋分表) ,由工会负责各项考核赋分的汇总工作,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2.学期综合考核办法:
专任教师按照教师自评 (占 10%)、互评 (占 30%)、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占 30%)、学生或家长评价(占 30%)、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进行。
行政工勤人员自评(占 10%)、本部门互评 (占 30%)、学校考核领 导小组评 (占 30%)、教师评价(占 30%)、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进行。
3.学期综合考核办法:平时师德考核与学期师德考核各占 50%作为学期师德综合考核结果。
三、师德奖金发放及扣除
1.师德考核奖金发放办法:按照月考核结果和学期综合考核结果分别兑现。
2.师德奖金扣除办法:
(1)全体会议、升旗等大型集会,缺一次扣2个课时标准(12 元) (因公除外)
(2)因违反师德规范要求有关师德规定,被学校发现或被学生及家长告知学校,情况属实的,视情节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扣除当月全部或部分奖金。
(3)因违反师德规范规定,被举报上级有关部门记录属实的,一次扣除当月师德奖金200元,两次确定为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
(4)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在师生中乃至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期师德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5)查实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邪教、传销等违法活动的,学期考核不合格,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1.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职评中,师德优秀者优先。
2.在各种各类评优、评先中,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3.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评定职称,不能晋职、晋级,不能评优评先。
4.对第一学期师德评价不合格者批评教育,第二学期仍不合格者, 校方可以待聘解聘。
五、师德考核组织机构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边振良(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李智慧(常务副校长)
孔祥春(党支部副书记)
许怀友(后勤副校长)
李文静(业务副校长)
刘 军(德育副校长)
组员:曲彦东(纪检委员) 任立国(宣传委员)
高福军(组织委员) 王淑华(工会副主席)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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